2016年08月03日点击:[ ]
洪家镇王东村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家镇王东村供水工程已由长武县洪家镇人民政府以洪政(2016)19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总投资71.07万元.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武县洪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确保本项目安全实施,形成完整工程体系,依据长武县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表以长招核字2016(37)号文件,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进行招标工作。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沟下2处水源1处进行维修,1处进行新建,塬面深井水源配套后修建水塔,增加供水压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派注册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及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11日申请报名;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6日每日上午 8 :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楼)持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工程所在地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9月2日14时整,地点:长武县发改局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武县洪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武县洪家镇
联系人:张镇长 电话:029-3429210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楼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传真):029—33250808
招标人:长武县洪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长武县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