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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夫妻双方在乡镇工作一方可申请调回

2017年01月05日点击:[ ]

为破解乡镇干部在“走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顽疾”,长武明确规定,凡是夫妻双方均在乡镇工作的,一方若提出申请调回县直部门工作的,组织、人社部门应及时予以调配。

据介绍,为着力破解乡镇干部“走读”这一痼疾,长武县探索建立了“54321”工作机制,即,乡镇干部每周必须在机关工作满5天,在机关住够4个晚上,入村进户不少于3天,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一般不超过2天,节假日和双休日必须有1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镇机关值班。

一系列举措在增进干群之间联系的同时,也影响到了个别干部职工的私人生活。以巨家镇副镇长王涛与妻子为例,两人均在乡镇工作,父母又远在甘肃武威,孩子年幼,无人照看。

不久前,经本人申请,王涛的妻子已被调回县残联工作。“没有了后顾之忧,自然会将更多精力投身到工作中去。”对于这一政策的推出,长武县广大乡镇干部纷纷评价“很人性化”。

截至目前,长武共有7对夫妻中的7人,因享受了该政策被调回县直机关单位。

(信息来源:中国·咸阳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