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06日 点击:[ ]
为切实履行《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按照市财政监督检查处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2017年我局重点对村财镇管资金管理、惠农民生资金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预决算公开及内控管理(含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管理、非税收入及违规私设“小金库”、会计质量信息及档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涉及的行业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详细检查。我局共投入检查力量18人,重点检查了55个单位,其中企业2户,行政事业单位53户。
我县各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联动联合,形成合力,不断提升规模效应。二是查前调研,公示公告,扩大社会影响。2017年,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发布会计监督检查公示信息1条、公示被查单位55个,发布检查结果公告1条。三是加强培训,规范程序,确保检查质量。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检查期间,向被查单位告知检查要求和检查人员工作纪律,明确举报、投诉的渠道和具体方式,实施检查的同时也自觉接受被查单位和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规定,收集证据、制作底稿、形成检查结论等,并按程序审理检查组完成的检查工作,形成正式处理意见。确保检查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依法处理;从而规范了检查程序,提高了检查工作质量。四是严格执法,措施得力,确保检查成效。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程序,推进检查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检查工作既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五是边查边纠,强化会计监督服务功能。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一方面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另一方面,通过检查发现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从财政监督的角度,为完善行业政策、推动体制改革提出合理建议。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多数单位会计核算较为规范,内控制度比较健全,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等规章制度,会计信息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执业中的违纪违规问题较往年明显减少。但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在会计信息质量和执业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一是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主要表现为:原始凭证附件不全,记账凭证填制不完整,部分财务资料无财务人员签章,会计账簿设置不完整,部分账簿未按规定设立明细账,部分单位行政事业、企业会计制度混用。二是部分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甚至不合格,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会计机构不健全、无专职的财务人员,部分单位财务人员未参加后续教育培训,沿用旧条款、制度开展财务工作。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部分单位虚列收入和支出,有些单位隐匿收入。二是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及时,存在跨期核算现象。三是部分单位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四是个别单位会计核算方法前后不一致,随意变更核算方法。五是个别单位虚减收入和费用,将收入挂在往来核算,费用支出时直接冲减往来。六是个别单位将固定资产费用化核算。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对银行存款日清月结;部分单位库存现金超限额,存在安全隐患;个别单位库存现金账实不符;部分单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白条抵库、公款私存的现象。二是往来款项管理不规范,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将收入、费用等在往来款项中核算;个别单位往来账挂账时间较长,没有及时清理;个别单位往来款项与对应关联单位的挂账金额不一致。
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账簿不完整,未设置固定资产台账等。二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造成资产账账、账实、账证不符。三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四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已使用多年,但未结转固定资产并办理移交登记手续。五是个别单位处置固定资产程序不合规,未经审核擅自报废资产。
五、内控制度不健全。部分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单位未建立内部稽核制度。二是部分单位财务审核制度不完整,费用支出管理混乱。三是部分单位内控执行不到位,用作废票据、收款收据、白条等入账。四是个别单位内控制度简单,没有明确审核程序和要求,报销审批制度操作性不强。五是个别单位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严重漏洞,会计监督流于形式。六是个别单位重点岗位设置不规范,一人担任两个不相兼容的岗位。
六、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三公经费超标等。一是部分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擅自设立项目,利用财政资金给干部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二是个别单位未按规定的财务开支标准和范围列支部分项目,个别单位“三公”经费存在超标现象。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现象依然存在,单位公务接待费有违规列支现象。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加大对各单位部门会计从业人员开展专门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从业水平,加快推进新制度新准则的实施步伐,按照《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咸阳市2017年会计管理工作要点》及中省市关于财政干部培训的有关要求,坚持“培考分离”制度,根据会计人员行业类别、岗位需求、业务基础,积极探索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新模式。促进会计人员专业技术结构和水平全面升级,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需要。
长武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