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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

标题 关于办理婚育证明的事宜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15-10-29
留言人Email xinglinzi@126.com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男,于2010年大学毕业后进入五里铺的煤化企业工作,户口由学校直接迁入公司集体户,户口地址为五里铺创业三路,但由洪家派出所管理。2015年1月份辞职后,来到南方某城市,户口仍留在原单位。现在我和妻子需要在这边办理准生证,相关部门要求我开具户籍所在地三级婚育证明(村委会、乡镇、县计生局)。我想咨询一下我需要去哪个村委会和乡镇开证明,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要什么证件?如果方便的话可否告诉我相关村委会电话,不甚感激!
回复内容

您好,详情请咨询县卫计局029-34202468。

回复时间 2015-11-02 17:21:23